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季度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山西燃气集团
发布:2020-12-10 编辑:admin1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燃气集团。

2、外文名称:Shanxi Gas Group Co.,Ltd.

3、法定代表人:李鸿双。

4、股东名称: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煤气化”)、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陆港”)、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投资”)、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煤电”)。

5、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三巷3号。

6、办公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三巷3号。邮政编码:030031。

7、电子信箱:sxrqjtjm@163.com。

8、简介: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于2018年2月28日注册成立,2019年4月28日完成重组并开始正式运行,目前由晋煤集团控股,太原煤气化、国开金融、中国信达、华远陆港、山煤投资、同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西山煤电多方股东共同持股的煤层气(燃气)综合开发利用企业集团。目前,燃气集团下设二级子公司20家,员工总数近13000人。已累计施工地面煤层气钻井约6200口,形成16亿立方米/年的煤层气抽采能力;已建成3座大型液化厂、8500公里高中低压燃气管网;现有燃气用户约199万户,年销售量达到36亿立方米以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抓住中间、整合两头”的燃气产业改革思路,推动燃气产业成为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2020年9月23日,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晋煤集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受托履行燃气集团出资人职责,全面负责燃气集团生产经营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9月底,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07,610.49万元,其中:存货95,432.17万元、应收账款56,835.8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71,042.89万元;负债总额1,261,426.95万元,其中:应付账款245,775.53万元、应交税费20,580.7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46,183.55万元。

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30,038.71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6,003.24万元,管理费用53,418.91万元,财务费用15,237.1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9,167.50万元,净利润36,140.26万元。

三、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1至9月,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0,038.7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76.92%;实现利润总额59,167.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69.69%。

四、环境保护情况

(一)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山西燃气集团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成立了安全环保部,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燃气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和考核标准,并严格贯彻执行,山西燃气集团所属各单位设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并经常性开展环保检查,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水、气、声、渣做到达标排放,有效杜绝了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三废”治理情况

1、污水处理情况

山西燃气集团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井场的排采水和下游管道排污时产生的废水,目前存在污水排放的单位均就地修建了排污池,池内采取了防渗漏措施,由具备污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废水拉走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治理方面

山西燃气集团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废气来源主要包括煤层气在开采输送过程中的排放和泄漏、加工制造燃气用具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和烟气,相关单位通过选用可靠性能高、密封性能好的设备,保证各连接部位密封,经常性检查各密封部位及阀门处的泄漏情况,以及在加工过程中增加活性炭除尘装置和除尘器进行净化,保证不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山西燃气集团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垃圾主要有废棉纱和废机油,在工作现场修建有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污染的治理

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1)选用功率小、低噪声型号及对环境影响小的产品。

(2)将各类泵进出口连接管采用柔性接头连接方式,防止振动传播造成的危害,泵类电机基础设置SD型橡胶减振器或弹簧减振器。

(3)在厂界四周、场区道路两侧种植灌木、乔木和绿化,起到阻挡噪声传播和吸声的作用。

(四)环保设施建设运行

山西燃气集团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新建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与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已经投入使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台账、运行管理台账,制订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制订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和维护检修制度,做好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所有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稳定、可靠运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拆除、停用污染防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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