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山西燃气集团:构建“六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2024-06-12 作者:邬振波 编辑: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风险防控体系对企业强基固本作用,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山西燃气集团紧紧围绕企业“十四五”发展目标,依托信息化建设,构建了以法律事务管理为依托、合规管理为底线、风险管理为导向、内部控制为抓手、审计整改为契机、纪检监督为利剑的“六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为公司“一主两翼三平台”战略发展定位有序实施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坚持顶层设计,全覆盖体系建设。山西燃气集团成立“六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领导机构,从控制环境、控制活动、控制手段三方面入手,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组建发展战略、决策事项、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等二十个模块小组,明确核心职责、责任部门以及运行方式,为实现总体风险管控目标奠定基础;制定印发《山西燃气集团“法务-合规-风险-内控-审计-纪检”六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山西燃气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山西燃气集团审计整改考核实施细则》等17项规章制度,全面形成风险防控“1+N”制度管理体系,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坚持创新融合,多重点协调推进。一是以法律事务管理为依托,守住合规管理底线。坚持将法律合规工作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强化法律合规审查,建立两级审查机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制定《山西燃气集团合规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将合规审查分为业务合规审查与法律合规审查,确保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法律与合规审查工作融为一体;通过“一案一策”专题分析、“一案一档”专项整理,查找案发原因和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效防范诉讼风险。二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现工作运行协同。积极落实集团公司“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要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风险与内部控制制度,坚持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业务开展的基础,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决策相应程序的执行和监督,将法务、合规工作与风险管理紧密融合在一起,共同在内部控制的要求下协调运行,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三是以内部控制为抓手,实现工作机制整合。明确业务流程,编制《山西燃气集团内部控制手册》,将法律事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整改和纪检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纳入内控体系监督评价范畴;将法律合规审查内嵌到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做到业务制度化,制度流程化,通过流程将六项职能紧密衔接,使“六位一体”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有序运转。四是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发挥纪检监督利剑作用。将审计整改列入部门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内容,与下属公司签订《审计整改目标责任状》,通过审计案例培训、审计追责和震慑作用,不断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最大限度避免违规现象;建立与纪检联动工作机制,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合规事务管理机制,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或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移送纪委依规依纪处理。

坚持常态长效,全周期闭环管理。山西燃气集团“六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注重实化、细化,推动由针对关键业务事项节点到全业务事项“全周期”转变,在法务全流程支持的基础上,注重事前风险识别、合规审查,事中风险应对、内控规范,事后风险评价、合规评估、审计整改、纪检问责,倒促合规内控的闭环效果,实现风险可控、责任可溯、绩效可评,实现风险防控常态长效。下一步,山西燃气集团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推进公司大风控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全面防范化解公司重大风险,全力构筑企业内部“有机整合、立体协同”的风险防控堤坝,为集团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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