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
发布:2024-08-30 编辑: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1.中文名称: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燃气集团。

2.外文名称:Shanxi Gas Group Co.,Ltd.

3.法定代表人:任光俊。

4.股东名称: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三巷3号。

6.办公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三巷3号。邮政编码:030006。

7.电子信箱:sxrqjtjm@163.com。

8.简介:燃气集团是2018年2月经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整合原晋煤集团、太原煤气化集团、原山西能交投集团、山煤投资集团所属燃气板块企业而组建的燃气全产业链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80亿元,2020年9月燃气集团纳入华新燃气集团管理运营序列。

目前,燃气集团共有10个股东,股权架构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持股64.23%,太原煤气化持股15.04%、国开金融持股8.31%、中国信达持股6.96%、华远陆港持股2.90%、山煤投资持股1.32%、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持股0.31%、华阳新材料持股0.31%、潞安集团持股0.31%、山西焦煤持股0.31%。

集团资产总额约374亿元,资产负债率48%,年营业收入210亿元,抽采量16亿方,销气量35亿方。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20家,全级次控股企业102家,现有员工总数约1.3万人。集团产业布局涵盖煤层气抽采、管网输配、压缩液化、城镇供气、技术服务、新能源开发等多个领域。目前,拥有一家上市公司——蓝焰控股(000968.SZ),煤层气抽采量为400万方/天;建成6座中央处理站、3200公里集输管线、8500公里高中低压燃气管网;建成2座大型煤层气液化厂,形成130万方/日液化能力;城网供气覆盖太原、临汾、晋城等8个地市的22个区县燃气市场,拥有超过240万户终端用户;运行6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拥有煤层气开发利用、城市高中低压管网规划设计等多项核心技术能力。

新征程上,燃气集团将牢牢把握我国“双碳”战略和山西能源转型的重大发展机遇,构建“一主两翼三平台”产业布局:一主,即以燃气业务为核心,大力发展燃气终端业务;两翼,即以燃气增值业务和综合能源服务为两翼,延伸开展智慧厨房、数智生活、社区服务、健康生活等业务,循序渐进开展燃气+综合能源服务,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主,布局集中供热、供冷、供气为一体的能源供应业务,和咨询规划、能效管理、节能改造、托管运维为一体的能源管理业务;三平台,即打造股权管理平台、投融资平台、新产业培育平台,充分发挥燃气集团的品牌优势和融资优势,通过参股、并购、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广泛拓展合作空间,构建新的竞争优势,力争形成燃气业务、增值业务、综合能源业务三足鼎立新格局,全面开创燃气集团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打造全省一流的燃气产业投资运营服务商!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6月底,燃气集团资产总额3,735,900.2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365,827.16万元、其他应收款482,885.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88,758.72万元、无形资产241,615.75万元;负债总额1,700,324.8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1,465.08万元、应付账款339,394.39万元、应交税费29,094.3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35,575.47万元。

2024年1至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46,227.18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796.13万元,管理费用38,825.71万元,研发费用15,277.67万元,财务费用14,683.4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3,213.81万元,净利润30,352.88万元。

三、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1至6月,燃气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46,227.1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3,213.81万元。

四、环境保护情况

(一)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燃气集团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成立了安全环保业务部,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燃气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并严格贯彻执行,燃气集团所属各单位设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并经常性开展环保检查,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三废”治理情况

1.水污染治理方面

燃气集团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厂(场)、站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目前存在污水排放的单位均按环保要求修建了污水治理设施或排污池,排污池内采取了防渗漏措施,委托具备污水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方面

燃气集团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工作现场修建有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环保设施建设运行

燃气集团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新建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已经投入使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台账、运行管理台账,制订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制订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和维护检修制度,做好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所有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稳定、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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